近日,一项旨在强化国家经济命脉根基的新法规正式施行。该规定聚焦于产业链与供应链的安全管理,旨在系统性地防范相关风险,提升其韧性,以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与国家安全。此举标志着中国在统筹发展与安全、协调国内与国际市场关系方面进入了更制度化、更具前瞻性的阶段。
构建协同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
新规明确了国家将建立健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工作机制,并进行统筹协调。国务院下属的外交、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国家安全、司法、财政、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商务、金融管理、海关、市场监督管理、网信等多个部门将依据职责分工,共同承担此项安全工作。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也将在国家统筹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相关工作。这种跨部门、跨层级的协同设计,旨在形成合力,确保安全管理的全覆盖与高效执行。
引导数字化智能化转型,鼓励多元合作
规定明确指出,国家将引导产业链供应链进行合理有序的布局,并大力推进其数字化与智能化转型。这一方向旨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的整体可控水平与高质量发展能力。同时,政策鼓励并支持企业开拓多元化的供应渠道,积极开展产业链供应链层面的合作,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从而整体提升防范风险的能力。这种对技术变革和市场开放的强调,反映了适应新时代经济竞争的逻辑。
坚持平等互利,加强国际合作与规则参与
在国际层面,新规重申了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强调将加强在产业链供应链领域的国际合作。国家将积极参与相关国际规则的制定,这体现了在维护自身安全的同时,寻求全球化背景下稳定畅通的供应链网络的意图。这种“统筹国内国际”的思路,要求在高水平对外开放中保障安全,在参与全球治理中维护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法规对规划制定过程提出了更高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及地方政府在制定相关规划时,必须充分考虑其对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可能产生的影响,这从源头加强了风险预防。
聚焦关键领域,建立风险监测与应急体系
对于关键领域,国家将给予特别关注。国务院有关部门将制定并动态调整关键领域清单,维护该领域原材料、技术、设备、产品等的生产与流通稳定。同时,将推动关键领域的信息共享,强化平台支撑,引导行业和企业间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并采取措施保障数据安全。
更为系统的是,国家将建立健全关键领域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制度。有关部门将组织开展评估监测,识别风险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企业、行业协会等发现影响安全的情形,也可向县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此外,法规还要求建立安全风险防范制度和应急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并在出现危及稳定和安全的情形时,经授权可采取紧急调度、动用储备、组织生产运输等应急处置措施。
法规还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支持关键领域的科技研发与核心技术攻关,促进成果转化。企业、科研机构等被要求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实现核心技术及相关信息系统、数据的安全可控。
应对外部挑战,依法采取调查与反制措施
新规也对可能的外部挑战作出了法律回应。任何组织或个人违反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开展与产业链供应链相关的调查等信息收集活动,有关部门将依法采取处理措施。
针对外国国家、地区或国际组织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在产业链供应链方面对中国采取歧视性措施或实施损害中国安全的行为,国务院有关部门有权开展安全调查,并可依法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依据《反外国制裁法》等将相关组织或个人列入反制清单。
同样,若外国组织或个人违反正常市场交易原则,中断与中国公民或组织的正常交易,采取歧视性措施或其他行为,对中国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造成实质损害或威胁,有关部门也可开展调查,并可根据结果采取禁止或限制其进出口、在华投资、与境内实体交易合作,乃至限制相关人员入境、在华工作居留等措施。这些措施也可能适用于被调查对象实际控制或参与运营的组织。
法规要求中国境内的组织和个人必须执行有关部门依据上述条款采取的措施。对于违反者,有关部门有权责令改正,并采取限制其参与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进出口活动,限制数据跨境流动,乃至限制出境或在华停留居留等措施。
最后,规定鼓励和支持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等专业服务机构为中国公民和组织提供与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相关的法律服务,为整个安全体系的运行提供了专业支撑。
这份规定的出台,是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格局深刻调整的背景下,中国为保障自身经济安全与竞争力所做出的重要制度安排。它强调了内部协同、技术升级、国际合作以及依法应对外部风险的多维度路径,其具体实施效果将对未来中国经济的稳定与发展产生深远影响。